2024年开年以来,湖北、南昌、上海等地已经陆续发布新规,进一步规范门窗行业的发展。一起来探:
上海:
2024年开年以来,湖北、南昌、上海等地已经陆续发布新规,进一步规范门窗行业的发展。一起来探:
上海:新版《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6月1日起实施
市住建委介绍,为适应本市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和高品质生活的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门窗的需求,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DG/TJ08-2242-2023)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见↓
新版《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以门窗性能为导向,打造高质量门窗,全面贯彻落实本市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高品质生活质量的发展要求,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在设计理念、性能指标、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比对研究,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安全、绿色和节能的门窗设计理念,不断提升门窗使用舒适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标准特色
一是提高建筑门窗安全性能。明确了建筑门窗的安全性规定,包括外平开窗及推拉窗的使用限制、外窗固定扇玻璃尺寸、落地窗定义及尺寸限制等,限制以窗代幕墙的不规范设计,并细化了对外窗开启扇尺寸规格的限制要求。
二是提升建筑门窗性能要求。综合考量本市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高品质生活质量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门窗的物理性能要求。
三是强化成品窗概念。明确规定建筑外窗(含阳台门)应采用成品窗,且成品窗应提供其设计、材料、加工制作、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四是提出高水平施工方法。明确规定建筑外窗(含阳台门)应采用附框安装工艺,且面积小于等于 3㎡的成品窗应在现场进行整窗安装。
五是增加验收要求。明确了门窗工程验收时应具备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合同、设计资料、检测报告等,并增加了现场水密性能检测的要求,确保门窗质量。
(图片来源:拍信创意,侵删)
南昌:严禁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尺寸等,3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1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装修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装修人在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应当告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办理装饰装修登记手续。
按照规定,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房屋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住建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等在日常巡查过程发现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罚,同时督促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函告属地有执法权限的部门,属地有执法权限的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罚,同时督促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属地住建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装修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出现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各县区住建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装修人出现上述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根据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损坏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市住建委介绍,为适应本市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和高品质生活的发展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门窗的需求,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DG/TJ08-2242-2023)已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标准》以门窗性能为导向,打造高质量门窗,全面贯彻落实本市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高品质生活质量的发展要求,结合国内外相关标准在设计理念、性能指标、安全质量等方面的比对研究,进一步突出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安全、绿色和节能的门窗设计理念,不断提升门窗使用舒适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标准特色
一是提高建筑门窗安全性能。明确了建筑门窗的安全性规定,包括外平开窗及推拉窗的使用限制、外窗固定扇玻璃尺寸、落地窗定义及尺寸限制等,限制以窗代幕墙的不规范设计,并细化了对外窗开启扇尺寸规格的限制要求。
二是提升建筑门窗性能要求。综合考量本市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节能、高品质生活质量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提升建筑门窗的物理性能要求。
三是强化成品窗概念。明确规定建筑外窗(含阳台门)应采用成品窗,且成品窗应提供其设计、材料、加工制作、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等完整的技术资料。
四是提出高水平施工方法。明确规定建筑外窗(含阳台门)应采用附框安装工艺,且面积小于等于 3㎡的成品窗应在现场进行整窗安装。
五是增加验收要求。明确了门窗工程验收时应具备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合同、设计资料、检测报告等,并增加了现场水密性能检测的要求,确保门窗质量。
南昌:严禁扩大承重墙原有门窗尺寸等,3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南昌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已于2024年1月11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过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装修人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严格执行法定情形下(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必须办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装修人在实施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屋管理机构的,应当告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办理装饰装修登记手续。
按照规定,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并由房屋所在地县(区)住建部门负责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以下简称“各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住建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等在日常巡查过程发现应当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既有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罚,同时督促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没有执法权限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函告属地有执法权限的部门,属地有执法权限的相关部门应当责令停止施工并依法处罚,同时督促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房屋装修人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后,属地住建部门要按规定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
装修人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出现以下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其他影响建筑结构承载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各县区住建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装修人出现上述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根据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损坏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